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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东莞市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作者:管理员 编辑: 浏览次数:

东教研函〔2019〕10号

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助推东莞“慧教育”建设,打造高水平、研究型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决定开展东莞市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 2019 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及个人。

二、选题依据

1. 可以参考《东莞市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 2019 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所提供的方向和范围选题,也可以结合本校和本人的教育教学实际,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出发点,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真实的、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问题进行选题。

3.要关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探索教育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增强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推广价值。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履行研究职责,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2.教学类课题只能由承担本学科(专业)教学岗位的人员申请。

3.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获市级及以上批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如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已立项的课题确因特殊原因终止研究的,需提出撤项申请,经所在学校、镇街教育部门审核同意撤项后,方可申报新的课题。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的市级及以上课题,在2019年3月30日前无法结题的,一律按撤项处理,不能再组织结题,经所在学校、镇街教育部门审核同意撤项后,主持人可以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

4. 每项课题的申报人限1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超过11人,并根据成员在课题研究中承担的研究任务依次排序。

5.申报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的(包括在研及现申报的),最多只能参与1项。

6.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

四、申报名额

1.同一学校的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专业)申报数量不能超过2项。学段的划分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特教、成教、校外教育等。

2.跟岗、交流或支教老师申报时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3.新一轮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按《关于做好东莞市新一轮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工作室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东教研办【2019】2号)》要求进行申报,无需申报年度规划课题。

五、立项名额

全市立项比例不超过申报数量的60%,且立项总数不超过700项。

六、评审组织、方式和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从教育科研评委库中按回避原则随机抽取,每组评委5—7人。评审遵循公平公正、专业评审、质量第一的原则,采用集中盲评方式。《申报评审书》需隐去申报人及成员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七、评审标准和程序

1.评审标准从选题与表述、意义与价值、内容与设计、基础与条件四个维度综合衡量。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立项课题评价表》(附件2)。

2.评审程序包括审核、初评、终评、局务会议审议、公示。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送评;初评组织评委按学段、专业特点分若干组别评审,初步确定入围名单,落选项目需写明落选原因;终评组织评委对初评结果进行综合会评,确定拟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报市教育局局务办公会议审定后在东莞教育网公示。

八、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填写《东莞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评审书(2019 年版)》(附件 3)和《东莞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审核表》(附件4)。《申报评审书》的“论证设计”不能超过3000字,不能出现申报人及成员的单位、姓名等信息,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评审书》的内容。《审核表》要有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亲笔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通过网络平台申报,纸质稿自行保存,无需提交。

2.申报流程:(1)申报人通过本人的微课掌上通账号登录http://office.dgjy.net;(2)在“课题管理”平台上选择“我的申报”;(3)在“可申报项目”选择“2019年度规划课题”并填写相关信息;(4)在“项目申报书”处上传《申报评审书》,在“项目审核书”处上传《审核表》。(5)所有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待弹出“操作成功”对话框提示,整个申报流程全部结束。

3.申报注意事项:(1)必须用申报人的账号密码登录,相关信息填写要规范、准确,单位要写全称,与学校公章一致;(2)项目成员处只需钩选本单位的五位成员,请注意按前五位主要成员的排序顺序正确钩选;(3)单位信用代码也即“税号”,可以向单位财务人员咨询;(4)《申报评审书》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审核表》拍照或扫描上传,附件云盘连接处可以空着;(5)如需检查是否提交成功,可以退出后重新登陆,再选择“我的申报”,选择“我的申报项目”,查看最后一栏的“操作”处看是否有“提交”两字,若有“提交”两字,就表示您提交尚不成功,需要点击“提交”重新提交;(6)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

4.各镇街、市直属学校(园)要填好《201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5),于4月30日前发到邮箱:dgkyb2011@126.com

5.为便于及时交流,做好申报工作,请以“单位+姓名”格式加入 QQ 交流群 (群号:674543767,群名:2019年度课题申报)。

九、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网络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 4 月 10 日至 4月30 日,务必在此时间内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平台将于4月30 日24:00关闭。

附件:1.东莞市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

2. 东莞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立项课题评价表

3.东莞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评审书(2019年版)

4.东莞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审核表

5. 201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联系人:朱河清,电话:23126193)

附件2019年度课题申报.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