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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关于招聘教职工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管理员 编辑: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人事招聘流程,在人员聘任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学校各部门各岗位配备专业能力强、踏实肯干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关于招聘教职工的有关规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 招聘教职工的的流程

1、 有用工需要的专业部或职能部门把岗位、数量、具体要求等信息报学校办公室

2、 由学校办公室汇总用工信息后报校长审批

3、 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发布招聘信息

4、 学校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组织考核,择优取用。

5、 考核结果经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用工部门

6、 学校办公室及总务处做好新进教职工的劳动合同签定及生活安排

二、 招聘教职工考核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

1、 在编人员的招聘:严格按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及流程进行。

2、 代课教师的招聘:

A:由教务处配合各专业部组织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考核及性格测试,专业课教师可增加实操环节。试讲环节评委组成: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学生处主任或副主任、办公室人事工作负责人、专业部长或副部长、骨干教师代表。

B:各环节结束后评委开会讨论录用结果,由评委代表填写《招聘录用审核表》,由办公室交校长审批。

3、 职员的招聘:由办公室配合用工部门组织面试及实操考核。

4、 保安及后勤人员的招聘:由总务处组织面试及实操考核。

三、 其它

1、 实习教师来我校实习需预先报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报校长审批,由办公室及总务处安排其生活及有关待遇。

2、 某些岗位按实际需要在上岗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