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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上课与听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4-06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一、实行公开课制度是教学研究的一项重要方式,也是学校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抓好课堂文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有效措施。

二、公开课安排(含人员、地点、时间)由每个科组在学期开始制订计划时统一报教务科,教务科再统一协调,形成《公开课排程表》。

三、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上一次公开课。此项作为教师综合考评的一项指标。

四、公开课的内容安排以一堂课为时间长度,应体现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

五、上公开课的教师必须作好准备,并提前一天将公开课教案送教务科。

六、公开课实行分组听课制度。电脑、金融、物电科组为专业科组,其它科组为基础科组,上公开课的教师所在科组当节无课的教师要参加听课,所属大组内的其它科组选派一人参加。行政人员按《行政人员听课排程表》参加听课。

七、听课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听课,以保证对教学全过程的检查、评议。不得迟到或不到。在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教务人员应对每次公开课情况进行记录。

八、每学期各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听课至少达到:校长12节,教学副校长12节,教务主任12节,教研组长10节,教师6节,班主任在一学期要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听一次以上。此项内容纳入教师综合考评与先进科组的考评之中。

九、实行公开课评分与评议制度。听课完毕后,每位听课老师应在公开课结束时对该堂公开课进行评分,填好《公开课量化评分表》,并对公开课进行评议。

十、每学期选出10名优秀上公开课教师予以奖励并记录于教师档案,推荐参加上级举行的评优课活动。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300元;二等奖4名,奖金200元;三等奖4名,奖金100元。

十一、为加强教学管理和班级管理,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级组长可进行随堂听课。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听课学习。

十二、各教师在每学期结束时将《听课记录本》上交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