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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教职工学习《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法治教育课暨第十三期“教育名家大讲堂”

发布时间:2020-07-17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关于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安全意识和水平,东莞市教育局于7月17日上午9:00举办《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法治教育课暨第十三期“教育名家大讲堂”。我校积极响应市教育局要求,组织无课教师集中在教学楼C301室,通过网络直播观看学习。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丽平主讲“防性侵”专题法制教育课。通过学习,我校教职工了解掌握了侵害未成年人(特别是性侵害)违法犯罪的表象、认定标准、刑罚等法律知识,提高了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也提升了对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

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会长张永华教授专题解读《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条例于2020年4月29日正式发布,自9月1日起实施,其中包括校园安全管理、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突发事件与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更高层次的提升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也更好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办好群众满意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