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评定东莞市第四批教学能手的通知》要求,请各教研组组织有意参评市第四批教学能手的老师于下周一(11月11日)前到教研处预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市公民办中职学校在职教师。
注: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省、市名师培养对象及省、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不参与评定。
二、参评教师评定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和良好的教学业绩,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
4.教龄3年以上,近5年参加教育教学类评比(教学能力大赛、教学论文、优课、微课、教学设计、优质课、案例征集、教具制作、课件制作、指导技能竞赛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评定时间及学科
从2016年9月开始每三年评定一批,第四批评定时间和学科安排如下:
中职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体育、信息技术、机电技术、会计金融、数字艺术、电子商务、汽车技术、机械制造、现代物流、服装设计、酒店旅游、幼儿教育、家具设计、护理病理和烹调烘焙。
四、评定项目
上课、说课、评课、微课、教学设计、命题设计、解题、专业素养、技能展示、现场答辩等。
五、评定小组
成立市校评定小组,组织评选活动。
1.市评定小组,由各学科教育(教学)研究会在相应学科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织成立。
2.校评定小组,由学校组织成立。
六、评定程序
1.初评
由学校组织评定,学校根据评定结果,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科推荐1人,其他专业(学科)推荐1-2人参加市级终评。
2.终评
由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组织,经市评定小组评定,评出市学科教学能手。
七、评定要求
1.评定项目
初评项目分为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必选项目为上课,自选项目在以上提供的评选项目中选取1-2项。终评项目由各学科教育(教学)研究会确定,原则上与初评项目不重复。
2.完成时间
初评在12月中旬完成,将初评结果和东莞市第四批教学能手推荐表上报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会。终评在次年的4月30日前完成。
3.公布结果
初评结果要在所在学校公示,终评结果在东莞教研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八、市教学能手的主要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根据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制定明确的个人专业发展目标。
2.自觉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积极开发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教学资源,提交一定数量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3.积极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带头参加业务进修,主动承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4.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主持或参与立项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和参与教学能力大赛等。
5.主动承担市级教研活动中的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
6.主动承担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或各类专业项目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教研处联系人:陈晓丹老师)
校教研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