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应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科学文化、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二、教师应注重业务素质与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专业教师尤其要时刻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应积极主动争取多下现场,参与专业实践活动,了解生产第一线的动态与发展,提高自己的专业实践技能,做到“双师”型发展。
三、每位教师每学期应学习1—2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伦理学方面的理论专著,了解最新的教学理念,学会最新的教学方法,并运用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去。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应撰写一篇以上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对于教师发表论文,学校按规定给予奖金,并在学期评优中予以体现。学校每学年对论文进行评比,对优秀的论文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比活动。对于教师发表论文的奖励标准见《论文奖励办法》。学校论文评比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五、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并按学校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教师申报各级教研课题。具体为国家级课题10000元,省级课题8000元,市级课题5000元,校级3000元。经费主要支持课题组学习、外出参观、请专家指导等活动。
六、积极参加计算机学习,努力开展电脑备课,并积极开展课件制作活动。学校每学年对课件进行评比,对优秀的课件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比活动。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七、每位教师每学期或每学年都应制订进修计划,明确进修内容、进修方法(自修或短期培训)和具体措施以及达到的目标。
八、各教研组要组织好传、帮、带活动,创造条件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对于新毕业的教师,教务科要为其指定指导老师。
九、对于独立编写教材、配套练习或者参编的书籍(已出版),经教务科批准、行政会议通过可以予以一定的金额补贴。
十、所有教师进修提高、编写教材、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情况资料应交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