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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差、进修补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08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一、教师一般公差补助办法

1、学校提供交通工具或全额报销差旅费(标准为公汽、火车、客船的差旅标准以及短途的士费,如选择高标准,则差额自理)。

2、食宿实报实销(参考相关文件或有关标准执行)

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补助

分散实习跟踪按一个学生每项50元计,集体统一在一个单位实习或见习,则按每生10元计(一周以上,不足一周按第三项计)。与学生一起全日制跟踪则另按当地一般旅店宿费标准补助住宿费。车费按公差补助。补助经就业办核定按规定完成后核发。

三、教师带学生外出参加考试、竞赛或其他活动的作为公差对待,另镇外每天补助100元,镇内每天补助50元。半天减半。

四、教师外出学习(进修)补助办法

1、上级有文件的参照文件执行;

2、由学校根据需要派出学习的,学费、住宿费、双程差旅费实报实销(公差标准。如因公中途回校的差旅费予以报销);参与学习的项目,其学习内容与个人专业或教育教学工作联系不紧密,而是学校需要或上级要求的,则每天补助15元;

3、自行报名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学习,经学校同意者,每年给予报销2000元学费。

五、本办法自通过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