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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教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08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学校成为市直属学校后,塘厦镇政府取消了所有的奖教措施,为此,学校重新修订各项奖教办法。

一、考证奖教办法

每证100元,其中六成给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班主任为最高课时辅导教师的三成),四成为科组经费。

二、高考奖教办法

上线每生300元,六成按课时量比例分配(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其中班主任为占最高课时教师的三成,如班主任为任课教师,设置封顶),四成为科组经费。

三、竞赛奖教办法

竞赛奖教是指教师或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取得奖项给予奖励。奖励按以下标准以等次递减计发,如集体,则按同样标准奖励给教师集体。分发个人占八成,科组占二成。辅导课酬按第二课堂计发。

1、技能类

国家级:10000、8000、6000元

省 级:6000、5000、4000元

市 级:4000、3000、2000元

2、征文类

国家级:1000、900、800元

省 级:800、700、600元

市 级:600、500、400元

镇 级:300、300、100元

3、文体类

为征文类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