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校务公开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1-04-06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教务科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组织、调度、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教导主任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制订、完善、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核、分配教学任务。安排、组织、协调教学任务的实施。

三、负责制定全校教学课程安排表、教学进程表,负责调课、补课、停课等事宜。

四、负责日常课堂教学检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参与学校对各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估。

五、 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情况,开展各种教学教研和第二课堂竞赛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六、负责全校学生各级各类考试的组考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八、负责收集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负责日常教学工作中来信来访的接待及处理。

九、负责全校教材的采购、管理、印刷、发放等工作。并做好教材库存管理。

十、负责核定各教师教学工作量,参与“教师岗位工资方案”的制定。

十一、负责学校文件、试卷的打印、装订、印刷等工作。负责相关教学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配合其它部门完成某些临时性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